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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 19363.1-2003《翻译服务规范第一部分:笔译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 19682-2005《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》。
2. 为确保我们按时保质完成翻译任务,做好翻译进度汇报、质量跟踪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,请务必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络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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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专业性较强的稿件,请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(如专业文献、专业术语、难词释义和缩略词汇表、背景资料等),以便我们为您定制专业词库,进行术语管理,保持术语一致性,最大限度地提高翻译质量。
6. 一般情况下翻译过程中不得对源文件进行更改,包括删除、修改或增加内容。如果必须修改源文件,请尽可能提前通知。对已翻译部分的删减,应计费。修改后的稿件需要重新计费,重新协商交稿期限。若在翻译过程中要求中止翻译,您须根据我们的翻译进度,支付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的相应费用。
7. 如您认为译稿有原则性的错误、异议或不理解, 请按照双方协议,在七个工作日内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免费为您修改、答疑等,直到您满意为止,逾期则视为稿件无质量问题。
8. 客户应保证原稿的合法性,明确译稿的用途。我们只对译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对译稿的使用所造成的直接和/或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。
9. 不同的译文质量等级,翻译流程和翻译费用均有所不同。为此,我们会根据您的实际翻译需求,为您量身定制不同的译文质量等级,使您的成本效益最大化。
10. 翻译质量与投入的时间成正比。如非特急稿件,请尽量给予我们充足的翻译时间。因配合客户加急翻译的稿件,客户应同意不因品质未臻完善而要求扣款或拒付款项。
11. 翻译是一项艰苦复杂的脑力劳动,百密难免一疏。客户如对我们的译稿有异议,请在收到译稿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,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12. 我们仅在客户支付的翻译费用的数额内对客户承担翻译责任。我们不承担客户任何间接的损失。
13. 保密是我们的天职。客户委托的所有稿件,无论是否机密资料,我们均按制度予以保密。必要时,可与客户签订《保密协议》。
14、交传口译请提前1周预定,同传口译须提前2周预定。
15、合同需得到客户盖章/签字方能生效,合同传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