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重庆晨网记者宋岩 12月2日14:45报道)重庆市政府规章将有“英文版”。2日,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,目前,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完成了5件政府规章的初译。
市政府规章为何要做“英文版”?市政府法制办解释,重庆正在打造内陆开放高地,世界对重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,不少国家在重庆设立了领事机构,越来越多得国外企业到重庆落户,国外游客到重庆游览。因此,制定“英文版”,有利于宣传和推销重庆,让世界了解重庆。
因此,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制发了《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市政府规章英文翻译审定专家的函》(渝府法制函〔2011〕296号),向有关单位征集符合条件的规章英文翻译审定专家。
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解释,政府规章的翻译者要求非常高,除了要精通英语之外,对政府规章出台的背景以及全市的政策等,都要非常熟悉。
该负责人透露,专家征集完成之后,将组建译审专家库,针对不同的政府规章,对应的邀请译审专家进行翻译。
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说,虽然专家还在征集当中,但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开始了试点。当前已完成《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》、《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、《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》、《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、《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》等5件政府规章的初译工作,正在委托专家进行审定和修改,预计年内可顺利完成,2012年初对外公布。(来源:重庆晨报)